2017 年 6 月,有超过 20 个区块链的 ICO 项目完成了融资,同时出现了超过 20 种新的代币,这成为了当下的一个热点。参与者借助数字货币交易所,使项目代币能够流通并实现退出。如今,ICO 项目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然而其中也存在着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
ICO的分类
实体公司的 ICO 具有一定的特征。像瑞士某公司的 Lykke 代币,100 枚就能获得公司的股权份额,这代表着股票所有权包含着多种权利。另外,有一些 ICO 的发行主体并非实体公司,一些技术团队在社交网络上就可以完成 ICO 项目,这体现了 ICO 在主体方面的差异。这些不同类型的 ICO 在市场上是同时存在的,它们在运行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别。不同类型的 ICO 也面临着不同的情况,实体公司的 ICO 涉及到股权等方面的情况会更多一些。
ICO商业模式的特点
初创公司为了新项目,向爱好者发行代币以换取资金。而 ICO 发行的标的物与数字货币的关系较为复杂。它并非是开发后的数字货币本身,而只是开发项目的某些未来权利。比如很多与区块链应用相关的 ICO 项目,其代币并不代表数字货币。同时,代币的价值体现方式较为特殊。它能够驱动公司开发应用程序,并且其发行量受到算法的约束,这些都是其商业模式的特别之处。
ICO商业模式中的挑战
融资标的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价值有大幅波动。这种价值波动给代币的估值带来了巨大挑战。由于其状态不稳定,所以无法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标准来进行估值。并且,ICO 常常涉及非实体的企业团队,在管理和规范方面更难以进行把控。比如,技术团队进行 ICO 时,在资源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管理方面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这对整个 ICO 项目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ICO的证券属性
SEC 做出监管表态之后,ICO 的证券属性得到了强化。这一属性对 ICO 在市场中的定位产生了影响。在中国,目前还缺乏直接针对 ICO 的监管规范。然而,目前国内主要的 ICO 项目大多与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开发投资相关,从性质角度来看,应该将其纳入金融监管范畴。这种特殊的属性使得 ICO 的监管既复杂又迫切。
ICO与IPO对比
ICO 与 IPO 存在很大的区别。IPO 的发行对象主要是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权益,而 ICO 则是以数字加密货币作为发行物。这种本质上的差异致使两者在诸多方面截然不同,比如在发行主体方面以及风险程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异也使得投资者在面对两者时会有不同的考量。
ICO的监管需求
我国当前的相关规范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仅有央行关于比特币的相关通知以及证监会股权众筹的整改通知等是间接涉及的。倘若参考股权众筹的规则,在自身没有股权众筹监管规范的前提下,去探索 ICO 的监管路径是较为困难的。然而,随着 ICO 的蓬勃发展,制定监管规范已变得十分紧迫,需要找到一种方式,既能够推动 ICO 健康发展,又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